知识问答


来源:市公安局办公室
发布日期:2025-04-28 10:32


公民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,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子女(含已婚子女)、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落户。办理落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书面申请报告、迁移人居民户口簿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、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。市内迁移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;市外迁入的,派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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